企业之间为了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若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6、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7、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8、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9、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